2014.12.17 【海事工程又奪命 建造安全須提升】刋於星島日報
海事工程又奪命 建造安全須提升 香港建造專業人士協會會長 嚴建平工程師JP 2014年12月12日港珠澳大橋工程又發生一宗奪命海事建造工程慘劇,半年來已發生4死1重傷意外。我們對此次意外深感悲痛,認為在香港建造業已有一套嚴緊安全措施條件下接二連三地發生工地意外,簡直不可以接受,繁榮背後應珍借工人生命。 我們呼籲政府、承建商立刻採取有效措施,為管方及員方提供海事工程安全培訓,針對安全措施時弊,加強監管,保障工人安全,停止類似慘劇再次發生。 目前相關的海事工程安全規例只有2條,守則3條。政府應立刻檢討相關海事建造工程安全體制及法例,查找不足,即時作出臨時相應措施,草擬作業守則,遏止意外再發生。此外,政府及業界亦要馬上進行全面檢討,在陸地,海事安全方面積極探討問題所在和研究補救改善辦法,從而作出有關立法,將香港建造業安全層面提升。 今年建造業已經發生多宗涉及海事工程和機械的工業意外,我們業界必須責成政府相關部門,做好監管工作,避免同類意外再度發生。 承判商亦必須為工友提供足夠安全培訓及措施,尤其是海事工程和陸地上工程在環境、天氣條件下施工截然不同,有很大分別,因此公司須為工友安排有關培訓,提供安全設備,熟習工作環境,避免出現工業意外。 同時,我們業界亦注意到現時缺乏有關海事建造工程工人的安全培訓及法例的要求。現時祇有陸地上工地的工人安全訓練,俗稱「綠咭」課程,而從事海事工作祇有專門為培訓海員俗稱「藍咭」課程。這是一個明顯漏洞。有見及此,為了工友安全,呼籲政府及業界,盡早舉辦海事建造工程安全訓練程,安排安全專家工程師及業界人士為講師,盡快提升工友在有關方面的安全意識。 長遠來說,政府應提升安全主任對海事建造工程安全的認識。並且考慮引入英國已實施的《建築物(設計與管理)條例》,以超前行動,從源頭作根本考慮,列明要求業主、承建商及其他專業團隊,除確保永久建築物設計合符標準外,必須兼顧建造的可行性及安全性,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 /NNN